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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培育类项目落户烟台区市可享受三项政策

胶东在线5月17日讯(记者张婕摄影李刚)5月17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九届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吕永杰答记者问时表示,烟台市一直致力于打造阳光雨露般的创业生态,在烟台市级资助政策基础上,目前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培育类项目还可以享受落户区市提供的三项政策。

提供100-200平方米办公用房和200-1000平方米生产厂房,前三年免费提供,后两年减半收费。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提供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

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一套人才公寓,其它团队成员根据数量和层次酌情提供,协议期内免费居住。具体由落户区市与人才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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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胶东在线 编辑: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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