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银行取钱,一般都是在现场数一遍,确定无误后方能离开,因为银行有个规定:离柜概不负责。就是说,离开银行后,即使你少了钱,银行也不负责了,那么如果多了钱呢?银行会不会跟你要?如果要,你给不给?
银行多给钱的事发生的概率极小,但是也有。前两年,湖南的邹先生就遇见了这样的好事。
邹先生是一个小型服装厂的老板,那天,他去银行转账,给他的供应商姜先生打材料款,共3万8。转账很快,一会儿银行就办完了。可是当他回家后,供应商姜先生却突然打电话问他:为什么打了38万?邹先生听了一脸懵,他想了想,觉得一定是银行工作人员打错了。于是他立刻又返回银行,询问刚才给他转账的工作人员有没有给他多转了钱,谁知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怒怼,工作人员告诉他绝对没有错,而且还不耐烦地指了指旁边“离柜概不负责”的标识。
邹先生看了看后就走了,他想:离柜概不负责嘛,你们多打了钱,是你们的事,怨不得我了。于是邹先生就放心地走了。
谁知第二天早上,银行那位工作人员就打电话给邹先生,说昨天给他多转了34.2万元,她多打了一个0,让邹先生赶紧还回来,不然就报警抓他。
邹先生一听这语气就来了气,果断给挂断了电话。但是银行立刻又打来,邹先生又挂断,这样来回几次后,邹先生觉得不理睬银行也不是办法,于是就亲自去了银行。到了那儿,银行责任人直接出面,态度还是很强硬,警告邹先生必须归还多打的钱,他不还就属于不当得利非法侵占,必须要坐牢的。邹先生说,我当时发现错误后立刻回来问柜员了,他回答说绝对不会错,而且你们也说了,离柜概不负责,你们打错钱和我有关系吗?凭什么让我还?
银行负责人被邹先生怼得无话可说,只好气哄哄地给供应商姜先生打电话,让他赶紧把钱还回来,否则就让他把坐牢坐穿。谁知姜先生也是个硬茬,根本不吃银行那一套,而且他早就把那38万都取了出来,这样即使银行冻结这张银行卡,也无济于事了。
银行一看这俩人都不还钱,就立刻以非法侵占为由把邹先生和姜先生都告上了法庭。银行原以为这场官司他们稳赢,谁知上了法庭,银行却败诉了。法院认为,邹先生和姜先生并无过错,错的是银行,所以判决银行败诉。
这时银行又气又急,这么多年来,他们打官司就没输过,于是他们立即提起了上诉。而法院经过三次审理后认为,邹先生在发现错误后第一时间就告诉了银行,但是银行自己不纠错,所以银行才是这起事件的过错方,邹先生和姜先生都不需要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再次判决银行败诉,银行也只好认栽了。这件事曝光后,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大家认为,银行这种行为就是双标,顾客离开后少了钱,你们概不负责,多了钱要不回来,就要把人家告上法庭,还要让人家把牢底坐穿,结果呢,银行败诉了,这算不算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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