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球时报消息,当地时间7月17日凌晨,克里米亚大桥发生爆炸。这一消息快速引起全球关注,俄罗斯国家反恐委员会表示:乌克兰方面出动两艘水面无人艇对克里米亚大桥实施了恐怖袭击,造成两名俄罗斯平民死亡,一名儿童受重伤。很快法新社发布消息,乌克兰安全部门消息人士称:这次袭击是使用水面无人艇进行的,“到达这座桥很困难,但最终还是可以做到的”。话说袭击跨海大桥,值得“炫耀”吗?

第一:不管是此前克里米亚大桥爆炸还是当下大桥遇袭,都属于“恐怖主义袭击”行为。而且此次有平民伤亡,乌克兰的行为已经超越了“规则”。在此前大桥遇袭事件中,不少人认为:作为俄军运输枢纽,乌军轰炸理所当然。对此小铁想说,这座大桥更多时候主要用途是为民众出行提供便利。如果非要将其定义为“军事设施”,那么就是在强词夺理。居民楼也可以充当防御工事,幼儿园也可以作为“临时营地”,这些设施可以被轰炸吗?

换一种说法,任何一个人都有拿起枪,向“敌人”开火的能力,那么所有战区的平民就应该被屠戮一空吗?军事设施和民用设施,本身区别并不大,防御工事和居民楼都是混凝土建筑物有什么区别?所以在分辨是否为“恐怖袭击”时,应该考虑该建筑的主体使用者是军人还是平民。任何一场战争都是对文明的一种破坏,不管是正义还是非正义,人类制定规则目的是尽可能保护文明传承。而不是为“错误行为”做掩护,为恐怖袭击找理由。当一个国家开始为“杀害”平民而欢呼,为袭击一座民用设施而“炫耀”,大家觉得这样的国家有安全感可言吗?

第二:据乌国家安全局局长马柳克描述:根据国际法规则和作战传统,允许切断敌人的后勤路线,克里米亚大桥目前是俄军军事供应的运输走廊之一。这就是典型的“混淆视听”,在愚弄大家的智商。举一个不那么恰当的例子,在克里米亚大桥上行驶的车辆,巨大多数是平民在驾驶,乌军展开袭击的时候,他们已经选择放弃这些人的生命,默认这些在大桥上的人就应该被“炸死”。

一定程度上乌克兰的反击,可以在战场甚至可以在俄罗斯本土,但是不应该在一座平民频繁出没的大桥上。切断敌人交通、后勤保障,确实是一个不错的理由,但这不是乌军杀害平民的理由,也不能让乌克兰洗脱罪名。就像美国以“反恐”名义在中东杀人放火,没有人会觉得美军做得对,起码那些在美军枪下的平民,他们的家属不会认为美军是正义的化身。
(文/小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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