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出头的李女士经媒人吴先生介绍,和年过六旬的杨大叔登记结婚。一年后夫妻离婚,李女士拿到离婚证后,就把媒人吴先生告上了法庭。这是为何?
结婚只是为了给腹中胎儿一个上海户口
李女士和爱人没进行结婚登记,只是办了结婚仪式。不久后李女士怀孕了,她听说如果和上海户籍的男士结婚,新生儿就能落户上海,她为此心动了,就让同乡小琳找个单身的上海人来一出假结婚真落户。

还真找到了!当时已婚状态的吴先生即将再次成为“新郎”,双方在2022年6月11日签署了一份结婚协议,在李女士生产前,结婚孩子出生落户后,离婚好处费13万元。

但是吴先生已婚啊怎么再结婚呢?于是他又找到了年过六旬的杨大叔来救场,最后变成和60岁杨大叔领证结婚。就这样怀孕九个月的李女士和年过六旬素未谋面的杨大叔到了民政局。

付了65000元,却落户失败按照之前的协议,领证当天,由李女士的公公出面,通过银行转账,向中间人吴先生支付了约定的百分之五十的费用,共计65000元。结婚证领了,孩子也出生了,接下来就到了给新生儿上户口的环节了。李女士本来以为这就是走个过场轻轻松松的事情,但是最后迎接她的是当头浇下的一盆冷水。户籍民警发现李女士和杨大叔的结婚情况存在异常,提出如果孩子要跟结婚证上的男方进行落户的话,需要一个亲子鉴定。显然,李女士拿不出亲子鉴定。就这样,通过结婚落户口的事情以失败告终。

吴先生拒不退钱李女士就找到吴先生要求对方退还已经支付的65000元费用。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对方一口回绝。

法庭上,李女士的代理人直截了当地说明了他们的诉请。一是确认原被告,于2022年6月11日签署的,结婚协议及协议补充无效,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65000元。65000元,就是被告吴先生当初“做媒”牵线的费用。原告一方,拿出了转账凭证,并且让转账人,也就是李女士的公公录制了说明的视频,力证自己一方把好处费65000元转账给到被告。而被告吴先生证据一样没有,只能空口辩解。法院判决吴先生返还65000元经过庭审,原告根据原告和被告的陈述和抗辩以及证据,法庭认为原告和被告签订的结婚协议和补充协议,破坏了婚姻家庭秩序,违背了社会的伦理道德,因此认为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行为人因为无效的这个合同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对于被告一再坚持的,亲属转账和本人转账的问题,法庭也进行了分析,做出了裁定。认为被告需将从案外人取得的65000元返还于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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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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