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起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
正式实施
为预留充足时间给市民朋友
熟悉和适应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
2023年12月15日起
设置为期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
在此期间以劝导纠正为主
2024年1月2日起
将对违反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交通标志已设置!
为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守法出行
广州交警已在相关限行路段
设置交通标志,并标注具体限行时间
快来看看具体是哪里

东风路

黄埔大道

天河东路

猎德大道

新港东路
以下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一)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
(三)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桥梁、隧道、高架、立交。

跨线桥

隧道
劝导期内
广州交警会派发相关宣传单张
各位市民朋友记得
收藏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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