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保定日报

宁征远,中共党员,副主任医师,河北省精神科联盟专家。本科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曾在北京安定医院进修学习。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20余年,擅长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等。
“医生,我觉得自己好了,可以停药吗?”这是从患者口中经常听到的问题之一。
最近一次听到,是从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小刘的母亲口中。出院4个月后,患者母亲打电话询问的就是这个问题。小刘为首次发病,表现言行紊乱,还存在幻听等精神病性症状,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给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效果较好。治疗2个月后,患者症状基本缓解,能正常学习交流,父母认为患者与病前状态无异,顺利出院。
在小刘出院4个月后,他母亲打电话说其病情一直比较稳定,作为学生的他需要尽快重新适应学校生活。目前服用的药物给小刘带来了易困倦的烦恼,上课常常打盹。小刘母亲认为现在孩子自己也感觉病好了,可不可以停药?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常见的、病因未完全阐明的精神疾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有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的障碍,一般无意识及智能障碍。它的症状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幻觉通常是幻听,妄想表现为想法荒谬、毫无根据而且难以纠正,会使患者的言行与周围环境脱离关系,显得格格不入。首次发病缓解后患者有不同的表现,大约三分之一的病人可获得临床痊愈。另一部分患者可呈发作性病程,复发次数不定,反复发作后患者可出现人格改变、社会功能下降。另一部分患者病程为渐进性发展,病情不断加重,造成人格进一步衰退和瓦解。
对于患者,一旦确定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就应立即开始药物治疗。小刘在明确诊断后,立即开始进行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进入急性期治疗。精神分裂症急性期主要指首次发病患者和急性恶化复发患者的精神症状非常突出和严重的时期。小刘为首次发病患者,给予药物治疗主要控制其精神症状,并且预防患者出现自伤或危害他人的冲动行为的发生。在住院期间,小刘的精神症状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其精神症状基本缓解,闲暇时间,小刘在病房也能进行自主学习。小刘的急性期治疗结束后,其病情相对稳定,进入了巩固期治疗。
巩固期治疗对疾病预后非常重要,在该期如果过早停药或遭遇应激,将面临症状复燃或波动的危险。该期治疗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病情复燃,巩固急性期治疗效果,治疗的药物剂量与急性期剂量相同。但巩固期治疗场所一般在社区,每月返回门诊进行复查,在医生的指导下解决康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避免长期住院加重患者的退缩和功能减退,不利于社会功能的康复。因此小刘在急性期治疗结束后出院,继续在门诊进行巩固期治疗,有助于其尽早回归学校生活。通常巩固期疗程持续3—6个月,慢性患者疗程可适当延长,除非患者出现了不能耐受的药物不良反应等,可以在不影响疗效的基础上适当缩短疗程。小刘目前为巩固期治疗4个月,出现了白天容易困倦的问题。但考虑小刘目前正在回归学校生活,此时遇到应激较多,极易出现病情复燃或波动,因此不建议其缩短巩固期治疗。
小刘巩固期治疗结束后,还需继续维持期治疗。即在疾病相对缓解后进入第三期,主要预防和延缓精神症状复发,帮助患者改善功能状态。有研究证实维持期治疗能有效降低复发率,维持期治疗的患者复查症状较轻,维持期治疗有利于患者社会功能的维持。维持期治疗在药物治疗剂量上可作适当减量,这样可减轻药物不良反应。小刘进入维持期治疗后,若仍存在白天困倦的药物不良反应,可根据情况适当减量,但减量必须经门诊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维持期的长短根据患者的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2—5年。因此何时停药,还需根据医生对病情的评估,在指导下进行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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