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丽江日报

4月5日,丽江市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培训会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本报记者和世民摄)
本报讯(记者和世民)4月5日,丽江市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培训会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培训会旨在全面落实《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扎实做好丽江市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培训会邀请了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明亮、规划处处长刘立明、综合办副主任罗艳娟,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江红、省民族艺术研究院院长杨和祥等,重点就《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和2024年度申报指南》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培训中,与会专家和领导结合丽江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特色优势情况,对涉及申报的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资助项目进行了分类讲解,让参训学员们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运营相关工作有了更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
据悉,自2014年国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以来,丽江市共有7个申报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支持,共获得项目资金475万元,支持丽江创作了一批优秀艺术作品,推动了优秀作品传播交流,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艺术创作后备人才。
培训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艺术单位和艺术工作者要积极参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要充分挖掘本土最具文化特征的艺术资源,紧密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培育具有优势潜力的项目;要把好项目实施导向关、质量关、财务关,确保资助项目高起点运作、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争取实现申报数量、申报质量双提升。
参训学员们纷纷表示,今后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和2024年度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充分挖掘本土最具文化特征的艺术资源,紧密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培育具有优势潜力的项目,精准申报;处理好项目申报、实施和成果运用的关系,处理好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创作演出与人才的关系,努力在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和收获。
市委宣传部、玉龙雪山管委会、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泸沽湖管理局、老君山管理局、丽江市文化馆、丽江(国际)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协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参照市级参会人员范围通过腾讯会议集中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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